民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农村基层治理创新理论研究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理论发展,助推基层治理实践创新,根据《民政部2016年部级课题计划》,民政部拟开展2016年度全国农村基层治理创新理论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参考

理论研究选题可参考《2016年度全国基层治理理论研究指引》(附件1),申报者可结合当前农村基层治理创新实际和自身专长,确定更为具体的研究对象和题目,申报者也可参考《2016年度全国基层治理理论研究指引》中列出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选题确定研究题目,并适当探讨其对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借鉴意义。  

二、课题申报

理论研究面向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和个人公开招标。申报单位(个人)需填写《民政部2016年度课题研究申报表》(附件2)和《民政部2016年度课题研究论证活页》(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名后一式三份(校要求一式四份)寄至全国城乡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0日(校截止时间2016年4月4日)。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全国城乡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和公布承担单位(个人),并签订《民政部科研任务书》。  

三、研究要求

理论研究必须遵守民政部科研课题管理要求,紧扣主题,分析现状,解剖问题,提出建议,形成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课题报告。  

1.课题报告要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达到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要求,原则上不少于2万字,且未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研究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课题报告撰写要求》(附件4)。文字责任由研究报告作者承担。  

2.课题报告需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交。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全国城乡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报告进行统一评审,对完成研究任务的予以结题,并从中确定部分优秀课题按照部级课题结题,其余按照司局级课题结题。未通过专家评审验收的,不予结题。  

3.研究成果由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与作者共同所有,未经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同意不得公开发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全国城乡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金钗袋巷87号  

邮 编:310002  

联 系 人:袁凯、赵林  

联系电话:0571—86078719,13666699339  

电子邮箱:pxjd0507@163.com(接收电子文本。发送电子邮件的主题及附件标题请规范填写申报者姓名、具体题目及所在单位信息。示例:“李某某:***研究(***大学***学院)”  

有关问题可咨询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徐晓林(联系电话:010-58123175)